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866615181
<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